誹謗烈士 刑法懲處





日前,正在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監察法草案、審議人民陪審員法草案、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法官法修訂草案、檢察官法修訂草案等一批法律草案,聽取並審議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等報告。

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22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對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勛和名譽榮譽保護等作出瞭明確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明確,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傑出代表,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

草案禁止歪曲、醜化、詆毀、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明確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合或者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圖書、互聯網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對於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等行為,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民政、公安、網信等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草案還明確,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侵害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對這些侵害行為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草案明確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侵占、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矗立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志等受法律保護。

草案同時對其他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開放和管理作瞭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雄烈士無關的活動。禁止侵占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

監察法草案二審:

規范監察權力依法保障人權

1.明確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監察委專項工作報告

監察法草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根據監察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作為行使國傢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監察委由人大產生並對其負責。二審稿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機關的專項工作報告,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執法檢查。”

2.規范留置場所的設置管理

制定監察法,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留置場所的設置和管理依照國傢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中央紀委公佈的試點情況,試點地區把紀委原“兩規”場所、公安機關看守所作為留置場所,對留置折抵刑期、異地留置進行探索。

3.留置後應通知單位和傢屬

關於對被調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後,什麼情況下通知單位、傢屬,草案二審稿進行瞭完善。修改為:“采取留置措施後,除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等有礙調查情形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傢屬。”

4.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利

草案二審稿增加瞭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利的內容:第一,“凍結的財產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凍結,予以退還”;第二,“搜查女性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第三,“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還”;第四,“監察機關經過調查,對沒有證據證明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撤銷案件”。

5.擬設專門機構嚴防“燈下黑”

為瞭嚴防“燈下黑”,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監察機關通過設立內部專門的監督機構等方式加強對監察人員執行職務和遵守法律情況的監督,建設忠誠、幹凈、擔當的監察隊伍。

6.加強對監察人員監督追責

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草案二審稿加大瞭對監察人員的監督和追責力度。之前的征求意見稿中列舉瞭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有7種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草案二審稿中,將7種行為擴大到9種,並且對部分行為的表述進行瞭補充和修改。

7.監察委與檢察院互相制約

針對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對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檢察機關“對於證據不足、犯罪行為較輕,或者沒有犯罪事實的,應當征求監察機關意見並報上一級檢察機關批準,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的內容,二審稿刪去瞭“征求監察機關意見”的表述。

完善泡芙成型機手工餅乾成型機法官懲戒制度

法官法修訂草案在進一步完善法官懲戒制度方面作出重要規定,明確法官有故意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法官及其近親屬打擊報復。對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法從嚴懲處。

檢察官不得兼任律師

檢察官法修訂草案明確規定,檢察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調離、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草案明確,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正冷凍食品機械當利益輸送等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檢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仲裁員和公證員。

陪審員工資福利將有保障

人民陪審員法草案規定,有工作單位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草案還規定,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國傢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給予補助。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為人民陪審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數讀·速讀

●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23日說,對於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扶貧資金的問題,已有970人被追責問責。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國18個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地區共確定試點法院、檢察院各281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

●有關網絡安全法、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的執法檢查報告指出,2015年來,共取消違法違規網站許可或備案、關停違法網站13000多傢,維護網絡空間清朗。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一年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時指出,對於認罪認罰案件,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平均用時26天,人民法院15日內審結的占83.5%。

(本版報道均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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